文章转自废塑料新观察 2024-02-18 06:01
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全会表决通过了一项名为:″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的相关法案。
此法将禁止产品或服务提供者做出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offsets)的环境影响声明。这意味着在两年之后,在欧盟宣传″零碳产品″或″碳中和会议″将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这是欧盟打击″漂绿″行为的一项重要立法举措,具有深远的影响。
此立法事实上是在现有的两个消费者保护条例——《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Directive 2005/29/EC)和《消费者权利指令》(Directive 2011/83/EU)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其目的是防止消费者被目前充斥市场的″气候友好″、″绿色″、″环境友好″等各类不提供证据的、笼统的环境声明所误导。是从法律层面保障欧盟消费者的″绿色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是杜绝企业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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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绿″行为被禁止
现行的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禁止两类″不公平商业行为″包括:
1、误导性商业行为。
2、激进商业行为。
本次修订在禁止类清单中增加了4项″误导性商业行为″,都涉及″漂绿″行为:
1、展示未经认证或非官方的″可持续标签″(sustainability label);
2、无真凭实据的″一般性环境声明″(generic environmental claim);
3、环境声明针对整个产品或企业,而实际只涉及产品的某一方面或企业的特定活动。
4、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中和的、减少的或积极的环境影响。
其中第四项对于″碳中和″、″零碳″产品标签有着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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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碳√,碳抵消×
在欧盟法案原文写道:″特别重要的是,应禁止基于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来声称某产品(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对环境具有中性、减少或积极的影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禁止此类声明,因为它会误导消费者,使其相信此类声明与产品本身相关或与产品的供应和生产相关,亦或因其会给消费者留下错误印象,认为消费该产品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只有基于产品实际生命周期影响的环境声明才应被允许,而非基于产品价值链外的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因为两者并不一样。″也就是说只有产品本身生产过程减碳的而非使用碳抵销情况才可以进行宣传。并且″产品″包含了商品和服务。也就是说航空领域也在其中。
打击″漂绿″是欧盟绿色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向。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项重要立法也已推进到最后阶段——规范环境声明的″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和规范碳移除质量的″碳移除证书框架″(Carbon removal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批准的是经过三方协商后的″妥协文本″。未来法案公布并正式生效后,欧盟各成员国有24个月的时间修改本国法律以落实修订后的欧盟指令。在此之后,″碳中和″标签的时代有可能会提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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